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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1年预算

日期:2021-02-20 09:30 来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21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朝政发〔2009〕13号)设立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区人力社保局),内设办公室、法制科、就业促进科、人力资源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科、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二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 、就业资金管理科、劳动关系科(调解仲裁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科、职工养老保险管理科 、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科、工伤保险管理科、社保基金监督科、信访科、财务科、党建工作科、人事科。

2、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区实际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研究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并依法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本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本区统筹城乡的促进就业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创业及就业援助政策。负责本区就业、失业预测预警机制建设工作;拟订本区毕业生就业创业管理办法,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本区外国人来京就业有关工作。组织落实本区积分落户工作。协调推进就业领域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

(4)统筹促进本区职业能力建设,拟订本区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5)负责落实本区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制度,以及失业、工伤社会保障制度的统筹管理;贯彻执行本市养老保险及补充保险,以及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工作。

(6)负责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本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本区职称管理及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工作。负责本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区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以区委、区政府及各系统名义实施的表彰、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

(7)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区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建立本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增长机制。贯彻执行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有关政策。

(8)贯彻执行劳动关系和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政策,开展协商协调劳动关系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及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与区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社会保障卡的发行、运用和管理工作;区医保局负责制定社会保障卡在医疗保障方面使用管理的标准规范,并会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管理工作。两部门应建立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共享和政策衔接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部门行政编制87人,实际78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等)0人。

离退休人员6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2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区人力社保局将紧密围绕“六稳、六保”任务要求和局党委“谋划、担当、创新”的工作主题全面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全力稳定就业形势、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以高质量的民生保障服务推动朝阳区“两区”建设和“十四五”战略规划顺利开篇。主要工作任务为:1.推行更加积极的促进就业政策。2.促进培训与就业的紧密衔接。3.提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4.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5.推动相关制度改革落实落地。6.全面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7.严格防控基金运行风险。8.加强风险隐患源头管控。9.提升协同监管维权效能。10.营造和谐稳定营商环境。11.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12.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13. 探索建立事业单位人员教育培训体系。14.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6647.0973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421.1606万元,比2020年5075.5295万元增加1345.6311万元;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225.936754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3625.2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4.54%,比2020年3128.38万元增加496.90万元,增长15.88%。

(二)项目支出预算2795.880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2.06%,比2020年1947.1495万元增加848.7311万元,增长43.59%。主要原因是增加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

(三)上年财政资金结转支出225.936754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76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2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1.0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11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10.7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12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3.85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6.0503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9.4827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汽车6辆,111.457602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已填报重点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10。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0年,区财政局对我单位“2019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开展了事后绩效评价。此次绩效评价得分70.30分,绩效级别为“一般”。

十二、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10.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1年预算表汇总